一
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这场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改革大开放,使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也使中国外交进入崭新的历史时期。三十年来,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我们顺应形势,开拓进取,把握机遇,化解挑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中国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国际影响日益扩大,与世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全面发展。刚刚结束的北京奥运会盛况空前,标志着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活跃在世界舞台上。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经历了三个重要历史发展时期。三个时期外交工作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东西方“冷战”逐步接近尾声,世界多极化趋势日益发展。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抓住机遇,及时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调整,打开了我国外交工作的新局面。
首先,科学判断形势,从根本上调整外交战略。邓小平同志对国际形势和时代主题作出新的科学判断,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问题,世界大战并非不可避免和迫在眉睫,这为我们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对外政策的一系列重大调整提供了条件。
第二,提出独立自主和不结盟,改善和发展同各主要大国的关系。调整联合一切力量制衡苏联的“一条线”战略,不与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两国各领域交流与合作稳步发展。逐步缓和同苏联的关系,于1989年5月实现了中苏关系正常化。同日本、西欧及东欧国家的务实合作有了长足发展。
第三,妥善处理同邻国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与周边国家关系的改善和发展。调整对东南亚国家政策,注意严格区分党际关系与国家关系,使我国同东南亚国家的双边关系有了很大改善。提出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五点方针,同印度恢复高级互访和边界谈判。
第四,推动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提出“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经济合作四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经济合作,使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有了更深厚的经济基础。
第五,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作用,扩大国际影响。积极参与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进程,为缓和东南亚地区紧张局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阿富汗问题的解决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第六,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构想,推进祖国统一大业。198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按“一国两制”原则收回香港。经过艰苦谈判,中国政府于1984年12月、1987年4月分别与英国和葡萄牙政府就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签署联合声明。
(二)20世纪80年代末,世界进入新旧格局交替时期。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邓小平外交思想,我国外交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第一,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顶住国际压力,打破西方“制裁”。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政治风波后,西方国家对我采取“制裁”措施,我坚持原则、顶住压力、多做工作。1989年底,日本率先恢复对华政府援助。从1990年底起,我国同西欧国家逐步恢复高层互访。1993年,江泽民主席与美国总统克林顿举行会晤,结束了1989年6月以来中美没有元首会晤的不正常局面。
第二,推动同各大国建立面向21世纪的新型合作关系,构筑有利的大国关系框架。1996年,中俄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01年,中俄签署“睦邻友好条约”,将“世代友好”的和平思想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1997年,中美决定共同致力于建立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表明两国愿共同积极寻求发展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性而非对抗性的关系。1998年,中国与欧盟建立建设性伙伴关系,与日本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发展睦邻友好,营造有利的周边环境。继与印尼复交、与新加坡和文莱建交、与越南和老挝关系正常化后,1997年中国与东盟确定建立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在与朝鲜保持传统友好关系的同时,实现同韩国关系正常化。在中亚继与中亚五国建交后,又与俄罗斯共同推动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我还与绝大多数陆上邻国解决了边界问题。
第四,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2000年,中国和非洲国家共同倡议成立“中非合作论坛”。我国同不结盟运动、77国集团等发展中国家组织加强了联系和协调。
第五,广泛参与国际事务,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全面参与多边外交各领域的活动,并开始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2000年9月,江泽民主席参加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倡议举行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领导人首次会晤。我国成功承办2001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第六,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多次挫败台湾当局“重返联合国”图谋,挫败世界卫生大会涉台提案。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多次挫败西方国家的反华提案。妥善处理了我国驻南斯拉夫使馆遭袭和我国军机被撞事件。
(三)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形势处于深刻演变之中。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冷静分析国内外形势,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我国对外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第一,与主要大国关系稳定发展。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全面深入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中美同意全面推进21世纪建设性合作关系。我国同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8年5月,胡锦涛主席对日本成功进行“暖春”之旅,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局面。我国同各主要力量启动战略对话磋商机制。
第二,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和深化。我国同印度、印尼等国建立不同形式的战略伙伴关系,同哈萨克斯坦等国签订友好合作条约。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缔结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上合组织进入全面务实合作阶段。我国作为首个非东盟国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东盟-中国(10+1)、东盟-中日韩(10+3)合作成果显著。推动南海、东海共同开发迈出新步伐。
第三,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取得重要进展。2006年,我国成功主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这是新中国外交史上主办的规模最大、领导人出席最多的国际会议,对巩固和发展我国与非洲国家的友好关系具有重大意义。2004年成立“中阿合作论坛”。同拉美、加勒比和南太平洋地区国家互利合作不断深化。加强了同巴西、南非、墨西哥等发展中大国的协调与合作,中俄印、中俄印巴(西)“金砖四国”等合作机制日益充实、完善。
第四,多边外交丰富多彩,更加活跃。在联合国、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G8+5)等多边舞台上,胡锦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积极开展高层外交,宣示我重大理念及主张,拓展与各方关系,维护我利益与形象。我国推动形成朝鲜半岛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为推动朝核问题和平解决发挥了重要独特作用。积极参与解决全球性和地区热点问题,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迄今已向22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维和人员2万人次。
第五,积极开展安全外交。全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在国际上与“台独”、“藏独”“东突”等分裂活动进行坚决有效斗争。严防和遏制“法轮功”等境外敌对势力的分裂干扰活动。大力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积极开展和深化反恐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
第六,全面开展经济外交。利用高层互访和国际多边峰会等重大外交活动,促成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大力推动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区合作,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正在建设的自贸区有12个,其中已签署协议并开始实施的有6个。承认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达77个。提出新能源安全观,积极开展能源资源外交。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
第七,努力开展公共外交和文化外交。党和国家领导人深入阐述我国和平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等治国理念和内外方针,努力增进民众对我内外政策的了解和支持。主办“文化年”、“文化节”等对外文化活动,建立“孔子学院”和海外文化中心。以筹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公共外交活动,增进了国外公众对中国的了解和友好感情。我国和平、民主、文明、进步的国家形象进一步树立。
第八,坚持以人为本、外交为民。切实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在国外的合法权益。建立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海外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预警机制。成功实施多起从动乱国家大规模撤侨行动,妥善处置我人员海外遇袭事件。设立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不断加强领事保护的机制建设。
二
中国外交三十年的光辉历程,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十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对外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外交工作所取得的一切成绩,都是历代中央领导集体英明决策、精心指挥的结果。在外交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国际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提出的对外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上来,坚决贯彻中央制订的各项对外方针政策。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路线。我们在外交理论和实践上取得的重大成就,都是坚持这一思想路线的结果。与时俱进是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最突出的标志。新时期外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往往无先例可循,只有大胆探索,才能够不断开创外交工作新局面。
第三,坚持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我国外部环境。这是做好外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我们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世界,科学把握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重视掌握国际形势的发展规律,增强外交工作的战略性和前瞻性。
第四,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我们秉承外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自觉从国内建设和发展需要出发开展外交工作,努力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互信协作的安全环境和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
第五,坚持开展全方位外交。同发达国家加强对话,深化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推动相互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要求和共同利益;积极参与多边事务,发挥建设性作用,树立负责任形象。
第六,坚持原则坚定性与策略灵活性的统一。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决不拿原则作交易。同时讲究策略,灵活务实,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维护我国的长远和根本利益。
第七,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来决定自己对国际事务的立场和政策。不以意识形态划线,不以社会制度的异同来决定国家关系的好坏或亲疏。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国家关系,充分尊重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
第八,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是由中国文化传统决定的,是由中国适应世界发展潮流决定的,归根到底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由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决定的。和平发展道路的精髓是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以自己的发展促进世界的和平。
第九,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以自身的发展促进地区和世界共同发展,在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兼顾对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关切。坚持按照通行的国际经贸规则,扩大市场准入,依法保护合作者权益。支持国际社会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缩小南北差距。支持完善国际贸易和金融体制,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通过磋商协作妥善处理经贸摩擦。
第十,坚持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在国际事务中弘扬民主、和睦、协作、共赢精神,倡导国与国之间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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